维兰特罗
维兰特罗,西药名。常用制剂有吸入粉剂等。为长效吸入β2受体激动药。用于成人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患者的维持治疗。

通用名称

维兰特罗

英文名称

Vilanterol

汉语拼音

Weilanteluo

药品类型

长效吸入β2受体激动药

处方类型

处方药

医保类型

非医保
  •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兰特罗。

  • 性状

    本品为吸入粉剂。

  • 适应症

    本品用于成人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患者的维持治疗。

  • 规格

    (1)芜地溴铵-维兰特罗吸入粉剂:每吸含62.5μg/25μg。(2)福莫特罗-维兰特罗吸入粉剂:每吸含100μg/25μg。

  •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目前尚无本品的单方制剂上市,由于芜地溴铵或氟替卡松的复方吸入剂上市(参见常用呼吸系统复方制剂一览表)吸入用胶囊剂均含本品25μg,1次/日。

  • 不良反应

    有些患者可导致明显的心血管反应,包括心率加快、血压升高。

  • 禁忌

    参见茚达特罗,参考如下:

    1、未使用长期哮喘控制药物的哮喘患者禁用所有的长效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本品不适用于哮喘的治疗。

    2、对茚达特罗或其它辅料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参见茚达特罗,参考如下:

    1、哮喘相关死亡:

    (1)一项在哮喘患者中进行的大型安慰剂对照试验的数据显示,长效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可能增加哮喘相关死亡的风险。尚没有数据证明长效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是否增加COPD患者的死亡率。

    (2)美国一项28周、安慰剂对照的研究比较了哮喘常规治疗基础上分别增加沙美特罗(另一种长效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和安慰剂的安全性,结果表明应用沙美特罗的患者哮喘相关的死亡数增加(沙美特罗治疗患者中的死亡率为13/13176,而安慰剂治疗患者中的死亡率为3/13179;RR4.37,95%CI:1.25,15.34)。认为哮喘相关死亡风险的增加是包括本品在内的长效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的类效应。无充分研究表明本品治疗时是否增加哮喘相关的死亡率。尚未明确本品在哮喘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不适用于哮喘的治疗。

    (3)本品的临床试验中,报告了严重的哮喘相关事件,包括死亡。这些试验的规模尚不足以准确地量化治疗组间严重哮喘加重发生率的差异。

    2、疾病加重和急性发作:

    (1)在治疗可能危及生命的COPD急性加重时,不能将本品作为初始治疗方法。尚未在COPD急性加重的患者中进行本品的研究。在这种情况下不宜使用本品。

    (2)不应使用本品缓解急性症状,即不能用于支气管痉挛急性发作的急救治疗。尚未进行本品缓解急性症状的研究,不可采用增加剂量缓解症状。应该吸入短效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治疗急性症状。

    (3)开始使用本品时,应指导原本规律应用吸入型短效β2-受体肾上腺素激动剂(例如每天4次)的患者停止规律使用这些药物,仅在需要缓解急性症状时使用这些药物。在医生给患者开本品处方时,应同时将吸入型短效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开在处方上,并指导患者如何使用。增加吸入型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使用量是疾病加重的信号,提示需要及时给予医疗关注。

    (4)COPD可能在几小时内迅速恶化,也可能在数天或更长的时间内缓慢恶化。如果本品不能继续控制支气管痉挛的症状,或者患者吸入短效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的疗效降低,或者患者需要比平时吸入更多的短效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这些可能是疾病恶化的信号。在这种情况下,应立刻对患者及其COPD治疗方案进行重新评估,不宜超过本品日推荐剂量使用。

    3、本品的过量使用以及与其它长效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合用:与其它吸入型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一样,本品的使用不应过于频繁和高于推荐剂量,不能与含有长效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的其它药物合用,否则可能导致用药过量。已经报告了与过量使用吸入型拟交感神经药物相关的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反应和死亡。

    4、速发型过敏反应:应用本品后可能出现速发型过敏反应。如果有过敏反应的表现(特别是,呼吸或吞咽困难,舌、唇和颜面肿胀,荨麻疹,皮疹),应该立即停用本品,并选择替代治疗。

    5、矛盾性支气管痉挛:与其它吸入型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一样,本品有可能导致危及生命的矛盾性支气管痉挛。如果发生矛盾性支气管痉挛,应该立即停用本品并选择其它的替代治疗。

    6、心血管效应与其它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一样,本品可在一些患者中产生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效应,表现为心率增加、收缩压或舒张压升高,或出现相关症状。如果有上述反应,可能需要停用本品。另外,已经有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可引起心电图(ECG)改变的报告,例如T波低平、QTc间期延长和ST段下降,但尚不清楚这些发现的临床意义。因此,与其它拟交感神经胺类相似,心血管疾病,尤其是冠状动脉功能不全、心律失常和高血压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7、并发疾病:与其它拟交感神经胺类相似,患有惊厥疾病或甲状腺毒症的患者,以及对拟交感神经胺类过敏的患者应慎用本品。有报告显示静脉注射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沙丁胺醇可加重已有的糖尿病和酮症酸中毒症状。

    8、低钾血症和高血糖症:

    (1)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可能通过细胞内分流,导致一些患者出现明显的低钾血症,从而可能导致心血管方面的不良反应。血钾降低通常呈一过性,不需要补充治疗。吸入高剂量的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可能导致血糖升高。

    (2)在本品长期给药的临床试验中,有临床意义的血钾显著降低或血糖变化并不常见,且发生率与安慰剂对照组相似。尚未在控制不佳的糖尿病患者中进行本品研究。

    9、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本品对驾驶和操作机器的能力几乎无影响。

    10、妊娠期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尚无妊娠女性使用茚达特罗的资料。在临床用量的暴露水平,动物实验未显示与生殖毒性有关的直接或间接不良反应。与其它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一样,茚达特罗可能通过对子宫平滑肌的松弛作用而抑制分娩过程。仅在预期受益明显大于潜在风险时,昂润比斯海乐才可用于妊娠女性。

    (2)哺乳:尚不清楚茚达特罗及代谢产物是否经人体乳汁分泌。已有的药代动力学/毒理学资料证明,茚达特罗及代谢产物可在动物乳汁中分泌。尚不能排除对人乳喂养婴儿的风险。应权衡母乳喂养婴儿和哺乳女性的受益情况,确定停止母乳喂养还是停用昂润比斯海乐治疗。

    (3)生育力:已观察到大鼠怀孕率降低。然而,在最高推荐剂量吸入给药的情况下,茚达特罗不太可能对人体的生殖或生育力产生影响。

    11、儿童用药:尚无儿童(小于18岁)应用本品的资料。

    12、老年用药:虽然随着年龄的增长会伴有最大血浆药物浓度和全身暴露量的增加,但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13、药物过量:

    (1)在COPD患者中单次给予75μg的40倍剂量时,出现心率、收缩压和QTc间期的中度增加。

    (2)本品用药过量可引起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效应,从而引起或者加重以下的症状或者体征,例如,咽痛、高血压或低血压、心动过速(心率可达200bpm)、心律失常、紧张、头痛、颤抖、口干、心悸、肌肉痉挛、恶心、眩晕、疲乏、乏力、低钾血症、高血糖、代谢性酸中毒和失眠。与所有吸入型拟交感神经药物一样,本品过量可能导致心跳骤停甚或死亡。

    (3)用药过量的治疗包括停用本品以及给予适当的对症和支持治疗。可以考虑慎用心脏选择性的β-肾上腺素受体拮抗剂,但切记此类药物能够导致支气管痉挛。尚没有足够的证据来确定透析是否有利于本品过量的治疗。在用药过量病例中,推荐给予心电监护。

  • 药物相互作用

    1、酮康唑可升高本品的血药浓度,但不会出现β受体激动导致的心脏和血压反应。

    2、本品为P-糖蛋白底物,但临床试验中,中效P-糖蛋白抑制剂维拉帕米对本品暴露量无影响。

  • 药理作用

    1、本品吸入后其在肺内局部发挥支气管扩张剂的作用。虽然β2受体是支气管平滑肌中的主要肾上腺素受体,而β1受体是心脏中的主要受体,但在人体心脏中也存在β2肾上腺素受休,占全部肾上腺素受体的10%-50%,虽然尚不清楚这些受体的确切功能,但它们的存在提示了一种可能性即使高选择性的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也可能有影响心脏的作用。

    2、包括本品在内的β2受体激动药的药理学作用,至少部分来自于细胞内腺苷环化酶的激活,该酶能够催化三磷酸腺苷(ATP)转化为环-3',5'-磷酸腺苷(环磷酸腺苷),环磷酸腺苷(cAMP)水平升高引起支气管平滑肌松弛,减少细胞,特别是肥大细胞释放速发型过敏反应介质。

  • 药代动力学

    1、吸收:本品的血药浓度不能预测临床效应,吸入给药后,本品达到血药峰值的时间大约为5-15min,全身暴露量来自肺部吸收,胃肠道吸收可忽略不计;重复给药后14天达稳态,蓄积率为1.7。

    2、分布:在静脉滴注给药后,本品的分布容积为165L,体外蛋白结合率为94%。

    3、代谢:本品主要经CYP3A4代谢,也是P-糖蛋白的底物。

    4、排泄:静脉注射放射性标记的本品后,粪便中回收30%的放射性,尿液中回收70%,重复给药后本品有效半衰期为11h。

    5、在轻、中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中,本品的Cmax或AUC无明显差异,尚未在重度肝功能不全的受试者中开展研究,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AUC0-24升高56%。

  • 贮藏方法

    防潮,贮于25-30℃,短程携带允许15-30℃。

  • 有效期

    12个月

生产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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