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称
利巴韦林英文名称
Ribavirin汉语拼音
Libaweilin药品类型
抗病毒药处方类型
处方药医保类型
非医保/医保甲类-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巴韦林。
-
性状
利巴韦林氯化钠注射液:无色的澄明液体。
利巴韦林注射液:无色的澄明液体。
利巴韦林片:白色片或类白色片。
利巴韦林胶囊:白色或类白色的颗粒或粉末。
利巴韦林分散片:白色或类白色片。
利巴韦林含片:淡黄色口含片;气香,味甜。
利巴韦林颗粒:白色或类白色可溶颗粒。
利巴韦林泡腾颗粒:白色或类白色可溶性颗粒;味甜。
利巴韦林滴眼液:无色的澄明液体。
利巴韦林气雾剂: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白色至类白色的混悬液,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粒喷出。
利巴韦林喷剂:无色的澄清液体,掀压手动泵,药液即呈雾状喷出。
利巴韦林喷雾剂:无色的澄清液体,掀压手动泵,药液即呈雾状喷出。
-
适应症
利巴韦林胶囊/利巴韦林片/利巴韦林泡腾颗粒/利巴韦林注射液/利巴韦林颗粒/利巴韦林分散片:
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利巴韦林氯化钠注射液/利巴韦林气雾剂:
用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如病毒性鼻炎、咽峡炎、咽结膜热或口咽部病毒感染。
利巴韦林滴眼液:
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利巴韦林喷雾剂/利巴韦林喷剂:
用于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利巴韦林含片:
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疮疹性口腔炎。
-
规格
利巴韦林氯化钠注射液:(1)100ml:利巴韦林0.2g与氯化钠0.9g;(2)100m:利巴韦林0.5g与氯化钠0.8g(3)100ml:利巴韦林0.5g与氯化钠0.9g;(4)250ml:利巴韦林0.5g与氯化钠1.95g;(5)250ml;利巴韦林0.5g与氯化钠2.125g;(6)250ml:利巴韦林0.5g与氯化钠2.25g。
利巴韦林注射液:(1)1ml:100mg;(2)2ml:250mg。
利巴韦林片/利巴韦林胶囊:(1)0.1g;(2)0.15g。
利巴韦林分散片:(1)50mg;(2)100mg;(3)200mg。
利巴韦林含片:50mg。
利巴韦林颗粒:(1)50mg;(2)0.1g;(3)0.15g。
利巴韦林泡腾颗粒:(1)0.15g;(2)0.05g。
利巴韦林滴眼液:(1)0.5ml:0.5mg;(2)8ml:8mg;(3)10ml:10mg;(4)10ml:50mg。
利巴韦林气雾剂:每瓶150揿,每揿含利巴韦林0.5mg。
利巴韦林喷剂:每瓶含利巴韦林400mg,每喷含利巴韦林3mg。
利巴韦林喷雾剂:50mg。利巴韦林含片:(1)20mg;(2)50mg;(3)100mg;(4)200mg。
-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巴韦林氯化钠注射液:
静脉滴注。成人,一次0.5g,一日2次,连用5天,或遵医嘱。
利巴韦林注射液:
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成每1ml含1mg的溶液后静脉缓慢滴注。成人一次0.5g,一日2次,小儿按体重一日10-15mg/kg,分2次给药。每次滴注20分钟以上,疗程3-7日。
利巴韦林片:
口服。
1、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疗程7天。
2、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次,疗程7天。
3、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分4次服用,疗程7天。6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未定。
利巴韦林胶囊:
口服。
1、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疗程7天。
2、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次,疗程7天。
3、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分4次服用,疗程7天。6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未定。
利巴韦林分散片:
本品可直接口服,或加入适量温开水中搅拌均匀后口服。
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
2、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性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连用7天。
利巴韦林含片:
每隔1-2小时含1片或一次1片,一日4次。
利巴韦林颗粒:
本品用温开水完全溶解后口服。
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
2、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连用7天。
利巴韦林泡腾颗粒:
本品用开水溶解后口服。
1、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
2、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连用7天。
3、小儿按每日每公斤体重10mg(10mg/kg/日)计算,分4次服用,疗程7-14天,或遵医嘱。
利巴韦林滴眼液: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利巴韦林气雾剂:
1、喷雾吸入:
(1)口腔用:用于病毒性咽峡炎、病毒性咽结膜热或口咽部病毒感染。使用时先将气雾剂瓶摇匀,置倒置垂直的位置,将喷头转动至合适口腔的角度,对准口腔咽喉部,揿压气雾罐,喷雾至口腔咽喉部。
(2)鼻腔用:用于病毒性鼻炎,可喷雾入鼻腔,使用时可以擤鼻子或直接去除分泌物清洁鼻道,将气雾剂摇匀,置倒置垂直的位置,将喷头转动至合适鼻腔的角度,揿压气雾罐,喷雾到鼻腔内。
(3)口、鼻腔联合应用:用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可喷雾口腔配合鼻腔同时使用,有效地控制上呼吸道病毒感染。
2、用量:首次使用1小时内揿喷4次,一次2-3揿,以后每隔一小时喷一次,一次2-3揿,2日以后一日4次,一次2-3揿,成人每日平均剂量20-30mg,儿童每日平均剂量15-20mg。
利巴韦林喷剂:
喷雾吸入,喷入鼻腔与咽喉。每4-5小时一次,鼻腔一喷,咽喉1-2喷,或遵医嘱。
利巴韦林喷雾剂:
喷雾吸入,喷入鼻腔与咽喉。每4-5小时一次,鼻腔一喷,咽喉1-2喷。或遵医嘱。
-
临床应用及指南
1、李欣通过利巴韦林气雾剂与利巴韦林颗粒治疗小儿上呼吸道病毒性感染的疗效比较,得出结论利巴韦林气雾剂治疗小儿上呼吸道病毒性感染效果更好,不良反应少,安全性更高。(现代医学与健康研究电子杂志,2017,1(06):4+8)。
2、卢淑娇,周娇妹通过重组人干扰素α-2b凝胶联合利巴韦林颗粒治疗小儿普通型手足口病疗效观察,得出结论小儿轻症手足口病应用利巴韦林颗粒联合重组人干扰素α-2b凝胶治疗可以缩短疗程,有效率高。(海峡药学,2017,29(02):93-94)。
3、刘秀华研究小儿疱疹性咽峡炎患者联合应用利巴韦林气雾剂和开喉剑的临床疗效,得出结论对小儿疱疹性咽峡炎患者联合应用利巴韦林气雾剂和开喉剑喷雾剂进行治疗,不仅能够明显缩短体温恢复正常时间和疱疹消退时间,提高疗效,而且无明显的不良反应发生,值得临床上推广应用。(基层医学论坛,2019,23(08):1073-1074.)
4、刘晓艳、田娟研究利巴韦林气雾剂治疗小儿手足口病的临床疗效及安全性,得出结论利巴韦林气雾剂治疗小儿手足口病的临床疗效显著,安全性较高,值得推广使用。(现代诊断与治疗,2018,29(21):3445-3446.)
-
不良反应
利巴韦林氯化钠注射液:
个别患者可有恶心、呕吐、食欲缺乏等消化道反应。
利巴韦林注射液:
本药毒性较低,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红蛋白,一般全身不良反应有:疲倦、虚弱、乏力、胸痛、发热、寒战、流感症状、口渴等,长期大量使用,可致可逆性免疫抑制。
1、心血管系统:可出现低血压,有报道伴随有贫血的惠者服用本药可引起致命或非致命的心肌损害。
2、精神神经系统:可出现眩晕、头痛、失眠、情绪化、易激惹、抑郁、注意力障碍、神经质等。
3、呼吸系统:对呼吸道疾病患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或哮喘患者)可导致呼吸困难、胸痛等。另可见鼻炎等。
4、肌肉骨骼系统:可见肌肉痛、关节痛。
5、肝脏:长期或大剂量服用会影响肝功能。约25%的患者可出现血胆红素增高。
6、胃肠道:少见食欲减退、胃痛、胃肠出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消化不良等。
7、血液:可出现可逆性贫血、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网状细胞增多。
8、皮肤:可见脱发、皮疹(接触者可发生头痛、皮肤痒、皮肤发红、眼周水肿)、瘙痒等。
9、眼:可出现结膜炎。
10、耳:可出现听力异常。
11、动物实验发现本药可诱发乳房、胰腺、垂体和肾上腺良性肿瘤,但对人体的致癌性并未肯定。
利巴韦林片/利巴韦林胶囊/利巴韦林分散片/利巴韦林含片/利巴韦林泡腾颗粒/利巴韦林喷剂/利巴韦林喷雾剂: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利巴韦林颗粒:
1、利巴韦林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性贫血,在口服治疗后最初1-2周内出现血红蛋白下降,其中约10%病人可能伴随心肺方面副作用。治疗前后及治疗中应频繁监测血红蛋白,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已经有报道伴随有贫血的患者服用利巴韦林可引起致命或非致命的心肌损害,故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
2、在利巴韦林有关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一般全身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虚弱、乏力、胸痛、发热、寒战、流感症状等。神经系统症状:眩晕;消化系统症状有食欲减退,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消化不良等;肌肉骨骼系统症状有肌肉痛、关节痛;精神系统有失眠、情绪化、易激惹、抑郁、注意力障碍、神经质等;呼吸系统症状有呼吸困难、鼻炎等;皮肤附件系统出现脱发、皮疹、瘙痒等;另还观察到味觉异常、听力异常表现。
利巴韦林滴眼液: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利巴韦林气雾剂:
1、本品为气雾剂,成人使用无明显不良反应,儿童使用极个别病人可见恶心、腹泻等。
2、鼻腔喷雾在首次使用时偶有刺激反应,继续使用适应后反应可消失。
3、服用利巴韦林口服制剂可见食欲减退、胃部不适、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肠胃反应,偶有头晕、睡眠差等反应,并导致红、白细胞及血红蛋白的下降。
-
禁忌
1、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2、有心脏病史或心脏病患者。
3、肌酐清除率低于50ml/min的患者不推荐使用本药。
4、自身免疫性肝病患者。
5、活动性结核患者不宜使用。
6、地中海贫血和镰状细胞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本药。
7、胰腺炎患者。
-
注意事项
1、定期进行血常规(血红蛋白水平、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检查,尤其血红蛋白检查(包括在开始前、治疗第2周、第4周)。对可能怀孕妇女每月进行怀孕测试。
2、严重贫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
3、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
4、利巴韦林对诊断有一定干扰,可引起血胆红素增高(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降低。
5、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利巴韦林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6、长期或大量应用本品,对肝功能、造血系统有不良影响。
7、利巴韦林气雾剂:本品系受压容器,切勿受热,并避免撞击或自行拆启以防危险。
8、利巴韦林注射液:如遇变色、结晶、浑浊、异物应禁用。
9、致癌与致突变:动物实验发现本品可诱发乳房、胰腺、脑垂体和肾上腺良性肿瘤,但对人体的致癌性并未肯定。利巴韦林对仓鼠等动物可引起头颅、腭、眼、颌、骨骼和胃肠道的畸形,子代成活减少。但灵长类动物实验并未发现药物对胎仔的影响。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已经充分的动物研究证实利巴韦林有明显的致突变和胚胎毒性(在低于人体用量的1/20时即可出现),利巴韦林会引起胎儿先天畸形或死亡,在治疗开始前、治疗期间和停药后至少6个月,服用利巴韦林的男性和女性均应避免怀孕,可能怀孕者应采用至少两种以上避孕方式有效避孕,一旦怀孕应立即告知医生。孕妇禁用利巴韦林。少量药物经乳汁排泄,因为对乳儿潜在的危险,不推荐哺乳期妇女服用利巴韦林。
11、儿童用药:目前尚缺乏详细的研究资料。
12、老年用药:尚未进行充分的65岁以上老年患者临床研究。在老年患者中使用利巴韦林发生贫血的可能性大于年轻患者,老年人肾功能多有下降,容易导致蓄积,不推荐老年患者服用利巴韦林。
13、药物过量:大剂量可致心脏损害,对有呼吸道疾病患者(慢性阻塞性肺病或哮喘患者)可导致呼吸困难、胸痛等。
-
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与齐多夫定同用时有拮抗作用,因本品可抑制齐多夫定转变成活性型的磷酸齐多夫定。
-
药理作用
本品可抑制呼吸道合胞病毒、流感病毒、甲肝病毒、腺病毒等多种病毒的生长。本品并不改变病毒吸附、侵入和脱壳,也不诱导干扰素的产生。药物进入被病毒感染的细胞后迅速磷酸化,其产物作为病毒合成酶的竞争性抑制剂,抑制肌苷单磷酸脱氢酶、流感病毒RNA聚合酶和mRNA鸟苷转移酶,从而引起细胞内鸟苷三磷酸的减少,损害病毒RNA和蛋白合成,使病毒的复制与传播受抑。本品对呼吸道合胞病毒也可能具免疫作用并中和抗体作用。
-
毒理作用
1、重复给药毒性:小鼠、大鼠和猴在经口给予利巴韦林剂量分别为30、36和120mg/kg,给药时间为4周或更长时,可引起心脏损伤。
2、遗传毒性:利巴韦林浓度分别为0.015和0.03-5.0mg/ml,在无代谢活化物条件下,可增加小鼠Balb/c3T3(成纤维细胞)和L5178Y(淋巴瘤)的细胞转化和突变。浓度范围为3.75-10.0mg/ml,在加入代谢活化物条件下,对L5178Y细胞突变率有一定的增加(3-4倍)。小鼠微核试验结果提示,静脉注射利巴韦林剂量范围为20-200mg/kg时,具有诱裂作用。在显性致死试验中,大鼠腹腔注射利巴韦林剂量范围为50-200mg/kg,连续5天,未见有致突变作用。
3、生殖毒性:雄性小鼠给予剂量范围在35-150mg/kg时,可导致明显的生精管萎缩,精子浓度降低和形态异常的精子数量增加。停药后3-6个月,生精能力部分恢复。其它几项毒性试验也提示,成年大鼠经口给予利巴韦林剂量低至16mg/kg时,可引起睾丸损伤(生精管萎缩),未进行更低剂量的研究。尚未对雌性动物的生殖能力进行研究。不同种属的动物研究已证实利巴韦林有明显的致畸和/或杀胚的潜在毒性。仓鼠单次经口给予本品剂量为2.5mg/kg或更大,家兔或大鼠的剂量分别为0.3和1.0mg/kg,结果均已证实有致畸作用。畸形主要发生在颅骨、腭、眼、四肢、颌骨、骨骼和胃肠道,其发生率和严重程度随剂量的递增而增加。胎儿和子代的存活率降低。利巴韦林引起家兔和大鼠胚胎致死的剂量为1mg/kg,其无致畸作用剂量分别为0.1和0.3mg/kg(根据表面积推算,分别相当于人等效剂量0.015和0.04mg/kg)。
4、致癌性:大鼠经掺食给予利巴韦林剂量为16-200mg/kg长期研究结果提示,利巴韦林可能诱发良性乳房、胰管、垂体和肾上腺瘤。小鼠和大鼠的18-24个月的初步致癌试验并非最终结果,但这些试验证实,给予利巴韦林剂量分别为20-75和10-40mg/kg,小鼠和大鼠分别出现的血管损伤和视黄醛还原酶变性与利巴韦林长期给药有关。
-
药代动力学
利巴韦林氯化钠注射液:
30分钟内静脉滴注利巴韦林800mg,5分钟后血药浓度为(17.8±5.5)g/ml,30分钟为(42.3±10.4)g/ml。利巴韦林进入体内,迅速分布到身体各部分,且达到了有效浓度,并可通过血-脑脊液屏障。静脉给药后,在0-48小时间隔内,从尿液中可检出(16.7±10.3%)的药物以原形排出,有(6.2±1.7%)以代谢物排泄。
利巴韦林注射液:
静脉滴注本品0.8g,5分钟后血浆浓度为(17.8±5.5)μmol,30分钟后血浆浓度为(42.3±10.4)μmol。进入体内迅速分布到身体各部分,并可通过血-脑脊液屏障。药物在呼吸道分泌物中的浓度大多高于血药浓度。药物能进入红细胞内,且蓄积量大。长期用药后脑脊液内药物浓度可达同时期血药浓度的67%。本品可透过胎盘,也能进入乳汁。与血浆蛋白几乎不结合。在肝内代谢。血浆药物消除半衰期(t1/2β)约为0.5-2小时。主要经肾排泄,48小时内从尿液中可检出(16.7%±10.3%)的药物以原形排出,(6.2%±1.7%)的药物以代谢物排泄。药物在红细胞内可蓄积数周。
利巴韦林片/利巴韦林胶囊:
口服吸收迅速,生物利用度约45%,少量可经气溶吸入。口服后1.5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血药峰浓度(Cmax)约1-2mg/L。小儿每日以面罩吸药2.5小时共3日,平均血药峰浓度(Cmax)为0.2mg/L;每日吸药20小时共5日,平均血药峰浓度(Cmax)为1.7mg/L,与血浆蛋白几乎不结合。药物在呼吸道分泌物中的浓度大多高于血药浓度。药物能进入红细胞内,且蓄积量大。长期用药后脑脊液内药物浓度可达同时期血药浓度的67%。本品可透过胎盘,也能进入乳汁。在肝内代谢。血消除半衰期(t1/2β)约为0.5-2小时。本品主要经肾排泄。72-80小时尿排泄率为30%-55%。72小时粪便排泄率约15%。药物在红细胞内可蓄积数周。
利巴韦林含片:
口服吸收迅速,生物利用度约45%,少量可经气溶吸入。口服后1.5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血药峰浓度(Cmax)约1-2mg/L。小儿每日以面罩吸药2.5小时共3天,平均血药峰浓度(Cmax)为0.2mg/L;每日吸药20小时共5天,平均血药峰浓度(Cmax)为1.7mg/L,与血浆蛋白几乎不结合。药物在呼吸道分泌物中的浓度大多高于血药浓度。药物能进入红细胞内,且蓄积量大。长期用药后脑脊液内药物浓度可达同时期血药浓度的67%。本品可透过胎盘,也能进入乳汁。在肝内代谢。血消除半衰期(t1/2)约为0.5-2小时。本品主要经肾排泄。72-80小时尿排泄率为30%-55%。72小时粪便排泄率约15%。药物在红细胞内可蓄积数周。
利巴韦林颗粒:
1、国内人体生物利用度研究资料表明,利巴韦林颗粒口服后吸收迅速,在60-90分钟内血药浓度可达到峰值。利巴韦林进入体内后,经磷酸化生成具有活性的代谢产物-利巴韦林单磷酸。消除半衰期约为24小时。利巴韦林能滞留于红细胞内。主要由肾脏排泄,仅有少量随粪便排出。
2、据Physician’sDeskReference(54版)介绍,慢性肝炎患者服用利巴韦林单剂量和多剂量的药动性质概括在表1中。口服后利巴韦林吸收迅速而完全。然而由于首过效应,绝对生物利用度平均值为64%(44)。在单次服用200-1200mg剂量范围内,利巴韦林的剂量与AUC0-t(从0时间到最后测试点之间的AUC)之间存在线性关系。但剂量与Cmax之间的关系呈曲线性的,单剂量在400-600mg以上时趋近于渐近线。
3、多次口服后,可以观察到在血浆中有6倍的利巴韦林蓄积(以AUC0-12hr为基础)。连续口服600mg,每日两次,大约四周可以达到稳态,稳态血浆平均浓度为2200(37%)ng/ml,停药后测量的平均半衰期为298(30%)小时,这表明本品可能存在从非血浆部分缓慢消除。
4、食物对利巴韦林吸收的影响:在单剂量药物研究中,当利巴韦林与高脂肪餐(841千卡热量,53.8g脂肪,31.6g蛋白质和57.4g糖类)一同食用时,AUCtf和Cmax增加70%。尚没有足够的数据来证实这些结果的临床相关性。临床药效研究时未进行关于食物消耗方面的说明。
5、抗酸剂对利巴韦林吸收的影响:服用利巴韦林的同时服用一种抗酸剂包含镁、铝和二甲硅油,会导致利巴韦林AUCtf平均值下降14%。单剂量研究结果临床相关性未知。
6、利巴韦林能进入红细胞内,并已被确认通过es-型核苷载体进入的。实质上这种类型载体存在于所有类型的细胞中,可以导致分布容积扩大。利巴韦林与血浆蛋白结合少。
7、利巴韦林有两种代谢途径:
(1)一种是在有核细胞中可逆的磷酸化。
(2)另一种是包括脱核糖基化和胺水解产生一种三吡咯羧酸代谢物的代谢途径。利巴韦林及其三吡咯酰胺和三吡咯羧酸代谢物经肾排泄。口服600mg14C-利巴韦林后,在336小时内在尿及粪便中分别有61%和12%左右消除,其中未经转化的利巴韦林只占17%。
8、人及大鼠肝脏微粒体体外代谢研究结果表明:利巴韦林很少或几乎不通过细胞色素P450代谢,只有极少量潜在的酶-药物之间相互作用。
9、特殊人群:
(1)肾功能障碍:患有不同程度的肾功能障碍的HCV感染患者口服单剂量(400mg)的利巴韦林后,肌酐清除率值在10-30ml/min的患者较对照组(肌酐清除率>90ml/min)AUCtf值大了3倍,较肌酐清除率值在30-60ml/min的患者AUCtf值大了2倍,这均是因为清除率下降减少了药物消除。多次给药后利巴韦林的药代参数很难预测。血液透析不能有效清除利巴韦林。肌酐清除率90ml/min)相比,前者要比后者的平均AUCtf值大3倍。这看来归因于这些患者表面上的廓清率降低。血液透析不能将利巴韦林移走。患有严重肾衰竭的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
(2)肝功能障碍:口服单剂量(600mg)的利巴韦林后,对肝功能障碍的影响作了估计:患有轻微的、适度的和严重的肝功能障碍(chaild-pugh分类A、B、C)患者与对照患者相比,平均AUCtf值没有明显的不同。然而平均Cmax值随肝功能障碍的严重而增大,患有严重肝功能障碍的患者比对照患者的Cmax值大2倍。
(3)儿科患者:没有对儿科患者的药动学进行研究。
(4)老年患者:没有对老年患者的药动学进行研究。
(5)性别:在对18个男性患者及18个女性患者进行单剂量研究中,临床上没有发现明显的药动不同。
利巴韦林泡腾颗粒:
本品口服后很快被吸收,在60-90分钟内血药浓度达到峰值。进入体内磷酸化后生成活性的代谢物-利巴韦林单磷酸,可浓集于红细胞中,消除半衰期约24小时,主要由肾脏排泄,仅有少量随粪便排出。
利巴韦林滴眼液:
本品为局部用药,但可自黏膜部分吸收。
利巴韦林喷剂:
可经气溶吸入,药物在呼吸道分泌物中的浓度大多高于血清浓度。药物能进入红细胞内,且蓄积量大;长期用药后脑脊液内药物浓度可达同期血浆浓度的67%。本品可通过胎盘,也可进入乳汁。在肝内代谢。主要经肾脏排泄。
利巴韦林喷雾剂:
可经气溶吸入,药物在呼吸道分泌物中的浓度大多高于血清浓度。药物能进入红细胞内,且蓄积量大;长期用药后脑脊液内药物浓度可达同期血浆浓度的67%。本品可通过胎盘,也可进入乳汁。在肝内代谢。主要经肾脏排泄。
-
贮藏方法
遮光、密闭、干燥,在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
-
有效期
24个月
-
执行标准
利巴韦林氯化钠注射液: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
利巴韦林注射液: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
利巴韦林片:中国药典2015版二部。
利巴韦林胶囊:中国药典2015版二部。
利巴韦林分散片: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
利巴韦林含片:中国药典2015版二部。
利巴韦林颗粒: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
利巴韦林泡腾颗粒: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1-(X-266)-2003Z。
利巴韦林滴眼液: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
利巴韦林气雾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YBH03262014。
利巴韦林喷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YBH00612009和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利巴韦林喷雾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YBH10032009。
-
鉴别
1、取本品约0.1g,加水10ml使溶解,加氢氧化钠试液5ml,加热至沸,即发生氨臭,能使湿润的红色石蕊试纸变蓝色。
2、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3、本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谐应与对照的图谱(光谱集22图)一致。
-
检查
1、酸度:取本品1.0g,加水50ml溶解后,加饱和氯化钾溶液0.2ml,摇匀,依法测定(通则0631),pH值应为4.0-6.5。
2、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取本品0.5g,加水10ml溶解后,溶液应澄清无色;如显浑浊,与2号浊度标准液(通则0902第一法)比较,不得更浓;如显色,与黄色或黄绿色1号标准比色液(通则0901第一法)比较,不得更深。(供注射用)
3、有关物质:取本品,加流动相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0.4mg的溶液,作为供试品溶液;精密量取1ml,置200ml量瓶中,用流动相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对照溶液。照含量测定项下的色谱条件,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溶液各20μl,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至主峰保留时间的2倍。供试品溶液的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
单个杂质的峰面积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0.5倍(0.25%),各杂质峰面积的和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2倍(1.0%)。
4、干燥失重:取本品,在105℃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0.5%(通则0831)。
5、炽灼残渣:取本品1.0g,依法检查(通则0841),遗留残渣不得过0.1%。
6、重金属: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通则0821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
-
含量测定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1、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用磺化交联的苯乙烯二乙烯基共聚物的氢型阳离子交换树脂为填充剂;以水(用稀硫酸调节pH值至2.5±0.1)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207nm。理论板数按利巴韦林峰计算不低于2000。
2、测定法:取本品,精密称定,加流动相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50μg的溶液,作为供试品溶液,精密量取20μl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另取利巴韦林对照品适量,同法测定。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即得。
3、按干燥品计算,本品含C8H12N4O5应为98.5%-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