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磷布韦
索磷布韦,西药名。常用剂型为索磷布韦片剂。为抗病毒药。一般与其他药品联合使用,治疗成人与12至18岁青少年的慢性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

通用名称

索磷布韦

英文名称

Sofosbuvir

汉语拼音

Suolinbuwei

药品类型

N/A

处方类型

处方药

医保类型

医保乙类
  •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索磷布韦。

  • 性状

    索磷布韦片: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

  • 适应症

    本品适于与其他药品联合使用,治疗成人与12至18岁青少年的慢性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关于HCV基因型比活性,请参见【注意事项】和【药理毒理】。

  • 规格

    索磷布韦片:400mg。

  •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索磷布韦片:

    1、本品的治疗应由在慢性HCV感染患者管理方面有丰富经验的医生实施并监测。

    2、成人剂量:

    (1)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口服一片400mg片剂,随食物服用。

    (2)本品应与其他药品合用。不推荐单药治疗。另请参阅与本品合用药品的处方信息。本品联合治疗的推荐合用药品和治疗持续时间见说明书。

    (3)对于先前接受过治疗的HCV基因型1感染患者,尚无海外3期数据。对于接受Sovaldi、利巴韦林和聚乙二醇干扰素α联合治疗的中国受试者,已获得相关数据(详见说明书)。

    (4)应考虑到治疗持续时间有可能延长而超过12周,最长达24周;尤其是对于那些具有一种或多种曾与基于干扰素的治疗应答率较低相关的因素(例如,晚期纤维化/肝硬化、基线病毒浓度高、黑色人种、IL28B非CC基因型以及先前对聚乙二醇干扰素α和利巴韦林治疗无反应)的亚组。

    (5)请参阅下面的特殊患者人群——等待肝移植的患者。

    (6)与Sovaldi合用时,利巴韦林的剂量需基于体重,不建议减少Sovaldi的剂量。

    (7)如果索磷布韦与聚乙二醇干扰素α合用时,患者出现可能与该药物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那么应减少聚乙二醇干扰素α剂量或停止使用。有关如何减少和/或停止聚乙二醇干扰素α给药的其他信息,请参阅聚乙二醇干扰素α处方信息。

    (8)如果患者出现可能与利巴韦林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则应调整利巴韦林剂量或停药(如果合适),直至不良反应缓解或严重程度降低。表2提供了根据患者的血红蛋白浓度和心功能状态进行剂量调整和停药的指导方针(详见说明书)。

    (9)在利巴韦林因实验室检测异常或临床表现而被停用后,可以尝试以每天600mg的剂量重新开始给予利巴韦林,并进一步增加剂量至每天800mg。不过,不建议将利巴韦林增加到最初指定剂量(每天1000mg至1200mg)。

    3、儿童人群:

    (1)在12至18岁的青少年中,Sovaldi的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口服一片400mg片剂,随食物服用。

    (2)本品应与其他药品合用。不推荐单药治疗。本品联合治疗的推荐治疗方案和持续时间见说明书。

    4、儿童人群中的剂量调整:

    (1)不建议减少Sovaldi的剂量。

    (2)如果患者出现可能与利巴韦林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则应调整利巴韦林剂量或停药(如果合适),直至不良反应缓解或严重程度降低。关于利巴韦林剂量调整或停药指南,请参阅利巴韦林处方信息。

    5、成人和青少年的停药:如果与Sovaldi合用的其他药品被永久停用,那么也应停用Sovaldi(请参见【注意事项】)。

    6、特殊患者人群:

    (1)老年人:对于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请参见【药代动力学】)。

    (2)肾功能损害:对于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Sovaldi剂量。尚未在重度肾功能损害(肾小球滤过率估计值[eGFR]<30mL/min/1.73m2)患者或需要进行血液透析的终末期肾病(ESRD)患者中确定Sovaldi的安全性和适当剂量(请参见【药代动力学】)。

    (3)肝功能损害:对于轻度、中度或重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Turcotte[CPT]分级为A、B或C)患者,无需调整Sovaldi剂量(请参见【药代动力学】)。尚未确定Sovaldi在失代偿性肝硬化患者中的安全性和疗效。

    (4)等待肝移植的患者:等待肝移植的患者应依据个人状况评估用药效益与风险以此指导Sovaldi的用药疗程。

    (5)肝移植受者:在肝移植受者中,推荐Sovaldi与利巴韦林的合用时间为24周。推荐利巴韦林的起始剂量为400mg,分两次随食物口服。如果利巴韦林起始剂量的耐受性良好,可将剂量逐步上调至最高每日1000-1200mg(对于体重<75kg的患者,剂量为1000mg;对于体重≥75kg的患者,剂量为1200mg)。如果利巴韦林起始剂量耐受性不良,应根据血红蛋白水平临床指征降低剂量。

    (6)儿童人群:尚未确定Sovaldi在儿童及18岁以下青少年患者中的安全性和疗效。

    7、给药方法:

    (1)薄膜衣片适用于口服。应指导患者将片剂整片吞下。鉴于活性成分味苦,因此不可将薄膜衣片咀嚼或碾碎服用。该片剂应随食物服用。

    (2)应指示患者如果在服药2小时内出现呕吐,则应再服用一片。如果在服药超过2小时后出现呕吐,则无需补服。这些建议基于索磷布韦和GS331007的吸收动力学(表明大部分剂量在给药后2小时内吸收)而定。

    (3)如漏服一剂药物但仍在正常服药时间后18小时内,则应指示患者尽快服用该片剂,之后患者应在平常用药时间进行下一次服药。若已超过18小时,则应指示患者等至平常用药时间时进行下一次给药。应指示患者不可服用两倍剂量。

  • 不良反应

    1、国外临床研究中成人的安全性特征总结:

    (1)在索磷布韦合用利巴韦林或合用聚乙二醇干扰素α和利巴韦林的治疗期间,最常报告的药品不良反应与利巴韦林和聚乙二醇干扰素α治疗期间的预期安全性特征一致,预期药品不良反应的频率或严重程度未增加。

    (2)不良反应的评估基于五项国外3期临床研究(包括对照研究和非对照研究)的汇总数据进行。

    (3)在接受安慰剂、12周索磷布韦利巴韦林、16周索磷布韦利巴韦林、24周聚乙二醇干扰素α利巴韦林和12周索磷布韦聚乙二醇干扰素α利巴韦林治疗的受试者中,因不良反应而永久停止治疗的受试者比例分别为1.4%、0.5%、0%、11.1%和2.4%。

    2、国外临床研究中成人的不良反应总结:

    (1)主要对Sovaldi与利巴韦林的合用(并用或不并用聚乙二醇干扰素α)进行了研究。在此情况下,未发现特定发生于索磷布韦的药品不良反应。在接受索磷布韦利巴韦林或索磷布韦利巴韦林聚乙二醇干扰素α治疗的受试者中,最常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为疲劳、头痛、恶心与失眠。

    (2)在索磷布韦利巴韦林或索磷布韦聚乙二醇干扰素α利巴韦林的联合治疗中,发现以下药品不良反应。下面依据身体系统器官分类及发生频率列出了不良反应。频率规定如下: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到<1/10)、少见(≥1/1000到<1/100)、罕见(≥1/10000到<1/1000)或极罕见(<1/10000)。(详见说明书)

    3、慢性HCV感染的中国成人患者中的安全性特征总结:

    (1)在感染HCV的中国受试者中,索磷布韦合用利巴韦林或合用聚乙二醇干扰素α和利巴韦林时的安全性特征与国外3期临床研究中观察到的安全性特征基本相似。

    (2)在感染HCV的中国受试者中,因不良事件而永久停止治疗(无论因果关系如何)的受试者比例较低:在接受12周索磷布韦利巴韦林治疗、24周索磷布韦利巴韦林治疗和12周索磷布韦聚乙二醇干扰素α利巴韦林治疗的受试者中,这一比例分别为1.6%(1/64)、0.5%(1/195)和0.8%(1/130)。

    4、在索磷布韦合用利巴韦林或合用聚乙二醇干扰素α和利巴韦林的治疗期间,最常报告的不良事件与聚乙二醇干扰素α和利巴韦林治疗期间的预期安全性特征大体一致。

    5、在索磷布韦与利巴韦林的12周合用治疗期间,最常见的治疗相关不良事件如下:网织红细胞计数增加(21.9%,14/64名受试者)、贫血(10.9%,7/64名受试者)和血红蛋白降低(10.9%,7/64名受试者)。

    6、在索磷布韦与利巴韦林的24周合用治疗期间,最常见的治疗相关不良事件如下:网织红细胞计数增加(16.4%,32/195名受试者)、血胆红素升高(16.9%,33/195名受试者)和贫血(10.3%,20/195名受试者)。

    7、在索磷布韦与聚乙二醇干扰素α和利巴韦林的12周合用治疗期间,最常见的治疗相关不良事件如下:发热(35.4%,46/130名受试者)、血小板计数减少(26.9%,35/130名受试者)、中性粒细胞计数减少(26.9%,35/130名受试者)、白细胞计数减少(24.6%,32/130名受试者)、白细胞减少(20.8%,27/130名受试者)、贫血(18.5%,24/130名受试者)、中性粒细胞减少(16.9%,22/130名受试者)、肌痛(14.6%,19/130名受试者)、疲劳(13.8%,18/130名受试者)、无力(13.8%,18/130名受试者)、血红蛋白降低(13.8%,18/130名受试者)、头痛(13.1%,17/130名受试者)、头晕(10.0%,13/130名受试者)和血小板减少(10.0%,13/130名受试者)。

    8、其他特殊人群:

    (1)HIV/HCV合并感染:在合并感染HCV/HIV的受试者中,索磷布韦利巴韦林的安全性特征与3期临床研究中在接受索磷布韦利巴韦林治疗且只感染HCV的受试者中观察到的安全性特征类似。

    (2)等待肝移植的患者:在肝移植前的HCV感染成人受试者中,索磷布韦利巴韦林的安全性特征与3期临床研究中在接受索磷布韦利巴韦林治疗的受试者中观察到的安全性特征类似。

    (3)肝移植受者:在存在慢性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肝移植成人受者中,索磷布韦利巴韦林的安全性特征与3期临床研究中在接受索磷布韦和利巴韦林治疗的受试者中观察到的安全性特征类似。在研究0126中,治疗期间血红蛋白降低情况非常常见,32.5%的受试者(13/40名受试者)的血红蛋白降至<10g/dL,其中1名还降至<8.5g/dL。8名受试者(20%)接受依泊汀和/或血液制品治疗。在5名受试者(12.5%)中因不良事件而停用、调整或中断研究药物。

    (4)儿童人群:Sovaldi在12至18岁青少年中的安全性和疗效基于一项2期开放标签临床试验中接受12周(基因型2患者)和24周(基因型3患者)Sovaldi利巴韦林治疗的50名患者的数据而定。观察到的不良反应与在Sovaldi利巴韦林成人临床研究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一致。

    9、选定不良反应的说明:

    心律失常:当索磷布韦与另一种DAA(包括达拉他韦、西美瑞韦和来迪派韦)及合用药物胺碘酮和/或其他降低心率的药物联合使用时,观测到出现严重心动过缓和心脏传导阻滞情况(请参见【注意事项】和【药理毒理】。)

    10、疑似不良反应的报告:

    药品被批准上市后疑似不良反应的报告十分重要。如此可持续监测使用该药品的效益/风险平衡。在中国,要求医疗保健专业人员通过国家报告系统报告任何疑似不良反应。

  • 禁忌

    1、对活性成分或以下所列任一赋形剂过敏:

    (1)片芯:甘露醇、微晶纤维素、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胶体二氧化硅、硬脂酸镁。

    (2)薄膜包衣:聚乙烯醇、二氧化钛、聚乙二醇、滑石粉、氧化铁黄。

    2、与强效P-gp诱导剂合用:

    肠内强效P-糖蛋白(P-gp)诱导剂类药品(利福平、利福布丁、圣约翰草【Hypericumperforatum】、卡马西平、苯巴比妥和苯妥英)。联合用药会显著降低索磷布韦血浆浓度,并可能导致Sovaldi失去疗效(请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 注意事项

    1、不建议Sovaldi以单药治疗形式给药,应与其他药品合用来治疗丙型肝炎感染。如果与Sovaldi合用的其他药品被永久停用,那么也应停用Sovaldi。在开始使用Sovaldi治疗前,请查阅联合处方药品的处方信息。

    2、重度心动过缓和心脏传导阻滞:

    (1)当索磷布韦与另一种直接作用抗病毒药(DAA,包括达拉他韦、西美瑞韦和来迪派韦)及合用药物胺碘酮(加或不加降低心率的其他药物)联合使用时,观测到出现严重心动过缓和心脏传导阻滞情况。尚未确定机制。

    (2)整个索磷布韦加DAA的临床开发过程中,限制胺碘酮的合用。上述情况可能会危及生命,因此仅在不耐受或禁用其他替代性抗心律失常治疗的情况下,才能在接受Sovaldi和另一种DAA治疗的患者中使用胺碘酮。对于还在服用β受体阻滞剂的患者或有潜在心脏并存病和/或晚期肝病的患者,在与胺碘酮联合用药时发生症状性心动过缓的风险可能会增加。

    (3)如果认为有必要合用胺碘酮,建议在开始Sovaldi和另一种DAA治疗时对患者进行严密监测。应在适当的临床环境中对确定存在较高慢脉性心律失常风险的患者进行48小时的持续监测。

    (4)由于胺碘酮的半衰期较长,还应对在过去几个月内停用胺碘酮并即将开始Sovaldi与另一种DAA联合用药的患者进行适当的监测。

    (5)另外,还应提醒所有接受Sovaldi和另一种DAA与胺碘酮联合给药(加或不加其他可降低心率的药物)的患者注意心动过缓和心脏传导阻滞的症状,并应建议他们出现此类症状立即就医。

    3、接受过治疗的基因型1、4、5和6HCV感染患者:

    (1)尚未在任何国外3期研究内,对接受过治疗的基因型1、4、5和6HCV感染患者中进行Sovaldi研究。因此,尚未确定此人群的最佳治疗持续时间。治疗这类患者时,应考虑到索磷布韦、聚乙二醇干扰素α和利巴韦林的治疗持续时间可能延长至超过12周,最长达24周;特别是对于那些具有一种或多种曾与含干扰素的治疗应答率较低相关的因素(晚期纤维化/肝硬化、基线病毒浓度高、黑色人种、IL28B非CC基因型)的亚组。

    (2)在3b期研究GS-US-334-0115中,对于接受过治疗的中国基因型1或6HCV感染患者,接受12周Sovaldi、聚乙二醇干扰素和利巴韦林治疗时的SVR12率为90.4%(47/52)。

    (3)基因型5或6HCV感染患者的治疗:支持基因型5和6HCV感染患者接受Sovaldi治疗的临床数据十分有限。

    (4)基因型1、4、5和6HCV感染的无干扰素治疗:尚未在国外3期研究中对基因型1、4、5和6HCV感染患者使用不含干扰素的Sovaldi治疗方案进行研究。尚未确定最佳方案和治疗持续时间。这些治疗方案应仅用于对干扰素治疗不耐受或不适用的患者以及急需治疗的患者。在3b期研究GS-US-334-0115中,接受24周Sovaldi和利巴韦林治疗的中国基因型1或6HCV感染患者的合计SVR12率为95.7%(66/69)。

    4、与其他针对HCV的直接作用抗病毒药物的合用:

    Sovaldi应仅在基于现有数据确认效益大于风险的情况下与其他直接作用抗病毒药品合用。无数据支持Sovaldi与特拉匹韦或博赛泼维联合用药。不推荐此类联合给药。

    5、妊娠以及与利巴韦林合用:

    当Sovaldi与利巴韦林或聚乙二醇干扰素α/利巴韦林合用时,育龄女性及其男性伴侣在治疗期间以及治疗后一段时间内必须按照利巴韦林处方信息中的建议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有关其他信息,请参阅利巴韦林的处方信息。

    6、与中度P-gp诱导剂合用:

    肠内中度P-gp诱导剂类药品(如奥卡西平和莫达非尼)可能会降低索磷布韦血浆浓度,导致Sovaldi疗效降低。使用Sovaldi时不推荐合用此类药品。

    7、肾功能损害:

    尚未评估Sovaldi在重度肾功能损害(eGFR<30mL/min/1.73m2)或需要血液透析的ESRD受试者中的安全性。此外,尚未确定适当剂量。对于肌酐清除率(CrCl)<50mL/min的患者,在使用Sovaldi与利巴韦林或聚乙二醇干扰素α/利巴韦林进行联合治疗时,也请参阅利巴韦林的处方信息。

    8、HCV/HBV(乙型肝炎病毒)合并感染:

    已有报道发现,在直接作用抗病毒药治疗期间或之后,乙型肝炎病毒(HBV)再活化的病例,其中个别报道出现致命情况。在开始治疗前,应对所有患者进行HBV筛查。HBV/HCV合并感染患者有HBV再活化的风险,因此应根据现行临床指南进行监测和管理。

    9、儿童人群:

    不建议<12岁的儿童患者使用Sovaldi,因为尚未确定该药物在这些人群中的安全性和疗效。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育龄女性/男性和女性避孕:

    当Sovaldi与利巴韦林或聚乙二醇干扰素α/利巴韦林合用时,必须极其小心,以避免女性患者和男性患者的女性伴侣怀孕。经证实,暴露于利巴韦林的各种动物皆出现了明显致畸性和/或胚胎影响。育龄女性及其男性伴侣在治疗期间以及治疗后一段时间内必须按照利巴韦林处方信息中的建议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有关其他信息,请参阅利巴韦林的处方信息。

    2、妊娠:

    尚无孕妇使用索磷布韦的数据或此类数据非常有限(不足300例妊娠结局)。动物研究表明对生殖

  • 儿童用药

    尚未确定Sovaldi在儿童及18岁以下青少年患者中的安全性和疗效。

  • 老人用药

    索磷布韦的国外临床研究包括65名年龄为65岁及65岁以上的受试者。在各治疗组间,65岁以上受试者的应答率与较年轻受试者的应答率相似。

  • 药物相互作用

    1、索磷布韦是一种核苷酸药物前体。口服Sovaldi后,索磷布韦很快被吸收,并进行广泛的肝脏和肠道首过代谢。由羧酸酯酶等酶催化的细胞内药物前体水解裂解以及由核苷酸激酶催化的连续磷酸化步骤会形成具有药理学活性的尿苷核苷类似物三磷酸盐。超过90%的药物相关物质系统暴露来自主要的非活性循环代谢产物GS331007,后者经由与形成活性代谢产物平行和连续的代谢途径而产生。母体索磷布韦约占药物相关物质系统暴露量的4%。在临床药理学研究中,出于药代动力学分析目的,对索磷布韦和GS331007均进行了监测。

    2、索磷布韦是药物转运体P-gp和乳腺癌耐药蛋白(BCRP)的底物,而GS331007不是。

    肠内强效P-gp诱导剂类药品(利福平、利福布丁、圣约翰草、卡马西平、苯巴比妥和苯妥英)可能会显著降低索磷布韦的血浆浓度,导致Sovaldi疗效降低,因此在使用Sovaldi时应禁用此类药品。肠内中度Pgp诱导剂类药品(如奥卡西平和莫达非尼)可能会降低索磷布韦血浆浓度,导致Sovaldi疗效降低。使用Sovaldi时不推荐合用此类药品。Sovaldi与可抑制P-gp和/或BCRP的药品合用,可能会增加索磷布韦的血浆浓度但不会增加GS331007的血浆浓度,因此,Sovaldi可与P-gp和/或BCRP抑制剂合用。索磷布韦与GS331007都不是P-gp和BCRP的抑制剂,因此预计不会增加属于此类转运体底物的药品的暴露量。

    3、索磷布韦在细胞内的代谢活化途径由通常具有低亲和力和高活性的水解酶与核苷酸磷酸化途径介导,这些途径不太可能受到合用药品的影响。

    4、其他相互作用详见说明书。

  • 药物过量

    1、所记录的索磷布韦最高给药剂量是对59名健康受试者给予的1200mg索磷布韦单一超治疗剂量。在该研究中,此剂量水平下未观察到不良影响,且不良反应的频率和严重程度与安慰剂和索磷布韦400mg治疗组所报告的相关情况相似。更高剂量产生的影响尚不明确。

    2、Sovaldi用药过量无特定解毒剂。如果发生用药过量,必须监测患者是否有中毒迹象。Sovaldi用药过量的治疗需要采取基本的支持措施,包括监测生命体征以及观察患者的临床状态。血液透析可有效去除(提取率53%)主要循环代谢产物GS331007。

  • 药理作用

    1、作用机制:

    索磷布韦是HCVNS5BRNA依赖性RNA聚合酶(为病毒复制所必需)抑制剂。索磷布韦是一种核苷酸前体药物,在细胞内代谢为具有药理活性的尿苷类似物三磷酸盐(GS-461203),可被NS5B聚合酶嵌入HCVRNA中而终止复制。一项生化分析结果显示,GS-461203对基因型1b、2a、3a和4aHCV的重组NS5B的聚合酶活性具有抑制作用,50%抑制浓度(IC50)为0.7-2.6μM。GS-461203既不是人类DNA和RNA聚合酶抑制剂,也不是线粒体RNA聚合酶抑制剂。

    2、抗病毒活性:

    HCV复制子分析结果显示,索磷布韦对基因型1a、1b、2a、3a与4a中全长复制子的有效浓度(EC50)值分别为0.04、0.11、0.05、0.05和0.04μM,且索磷布韦对基因型2b、5a或6a中编码NS5B的嵌合1b复制子的EC50值为0.014至0.015μM。对于基因型1a、基因型1b、基因型2和基因型3a临床分离病毒株,索磷布韦对编码NS5B序列的嵌合复制子的平均值±SDEC50分别为0.068±0.024μM(n=67)、0.11±0.029μM(n=29)、0.035±0.018μM(n=15)和0.085±0.034μM(n=106)。这些分析结果显示,索磷布韦对较不常见基因型4、5和6的体外抗病毒活性与在基因型1、2和3中观察到的抗病毒活性类似。40%人血清对索磷布韦的抗HCV活性没有影响。

    3、耐药性:

    (1)在细胞培养中:

    在包括1b、2a、2b、3a、4a、5a和6a等多种基因型的细胞培养物中,已选出对索磷布韦敏感性降低的HCV复制子。在检查的所有复制子基因型中,对索磷布韦的敏感性降低均与原发性NS5B取代S282T有关。与相应的野生型相比,在8种基因型的复制子中,S282T取代的定点诱变致使对索磷布韦的敏感性降低2至18倍,并使病毒复制能力降低89%至99%。在生化分析中,与相应的野生型相比,来自表达S282T取代的基因型1b、2a、3a和4a的重组NS5B聚合酶显示对GS-461203的敏感性降低。

    (2)在临床试验中:

    在对III期临床试验中接受索磷布韦治疗的991名受试者进行的汇总分析中,226名受试者因病毒学失败或提前停用研究药物且HCVRNA>1,000IU/mL而符合耐药性分析资格。在这226名受试者中,获得了225名的基线后NS5B序列,且获得了其中221名受试者的深度测序数据(分析阈值为1%)。在所有这些受试者中,通过深度测序或群体测序均未检测到与索磷布韦相关的耐药性取代S282T。只在II期临床试验中接受索磷布韦单药治疗的一名受试者中检测到NS5B的S282T取代。该受试者在基线时隐含99%),导致索磷布韦EC50发生13.5倍变化且病毒复制能力下降。在接下来的8周内S282T取代恢复为野生型,治疗后12周通过深度测序无法再检测到。

    在III期临床试验中从多名基因型3HCV感染受试者的治疗后复发样品中检测到两种NS5B取代,即L159F和V321A。在出现这些取代的受试者分离病毒株中未检测到对索磷布韦或利巴韦林的表型敏感性变化。此外,治疗中,通过深度测序在一位出现部分治疗应答的等待移植受试者中检测到S282R和L320F取代。这些检查结果的临床意义尚不明确。

    4、基线HCV多态性对治疗结局的影响:

    通过群体测序获得了III期临床试验中1,292名受试者的基线NS5B序列,且在获得基线序列的任何受试者中均未检测到S282T取代。在一项评估基线多态性对治疗结局影响的分析中,观察到基线时任何HCVNS5B变异的存在与治疗结局之间没有具有统计学意义的关联。

    5、交叉耐药性:

    表达索磷布韦相关耐药性取代S282T的HCV复制子对其他类的抗HCV药物具有完全敏感性。索磷布韦对与其他核苷抑制剂耐药性相关的NS5B取代L159F和L320F仍保有活性。对于与不同作用机制的其他直接作用抗病毒药物(如NS5B非核苷抑制剂、NS3蛋白酶抑制剂和NS5A抑制剂)耐药性相关的取代,索磷布韦具有充分活性。

  • 毒理作用

    1、遗传毒性:

    索磷布韦Ames试验、人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2、生殖毒性:

    索磷布韦在剂量为20、100、500mg/kg/日时,对大鼠胚胎-胎仔发育或生育力未见影响。500mg/kg/日剂量下主要循环代谢产物(GS-331007)的暴露量约为人临床剂量下暴露量的8倍。在最高剂量下,索磷布韦对大鼠(500mg/kg/日)和兔(300mg/kg/日)未见致畸作用。主要循环代谢产物(GS-331007)在妊娠大鼠和妊娠兔体内的暴露量随给药时间的增加而增加,分别相当于人临床剂量暴露的5-10倍和12-28倍。索磷布韦主要循环代谢产物(GS-331007)可通过乳汁分泌,对胎仔未见影响。

    3、致癌性:

    在小鼠和大鼠2年致癌性试验中,雌雄小鼠给药剂量分别达600mg/kg/日和200mg/kg/日。雌雄大鼠的给药剂量达750mg/kg/日,未见致癌性。索磷布韦主要循环代谢产物(GS-331007)在小鼠体内的暴露量分别相当于人临床剂量暴露的7倍(雄)和30倍(雌),在大鼠体内的暴露量分别相当于人日给药剂量暴露量的13倍(雄)和17倍(雌)。

  • 药代动力学

    索磷布韦是一种可被广泛代谢的核苷酸药物前体。活性代谢产物在肝细胞中形成,未在血浆中观测到。主要(>90%)代谢产物GS331007是非活性成分。它经由连续和平行的代谢途径形成活性代谢产物。

  • 贮藏方法

    30℃以下保存。

  • 有效期

    36个月

  • 执行标准

    索磷布韦片:进口药品注册标准JX2016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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