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波姆
卡波姆,西药名。常用剂型有滴眼剂、凝胶剂。用于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箱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通用名称

卡波姆

英文名称

Carbomer

汉语拼音

Kabomu

药品类型

眼部用药

处方类型

处方药

医保类型

非医保
  •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波姆。

  • 性状

    (1)卡波姆滴眼液:为无色透明的水溶性胶状液体。

    (2)卡波姆眼用凝胶:为白色半透明的凝胶。

  • 适应症

    本品用于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箱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 规格

    (1)卡波姆滴眼液:0.2%。

    (2)卡波姆眼用凝胶:10g:20mg

  •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卡波姆滴眼液:根据症状的严重性,每天3-5次或更多,一次1滴,滴入结膜囊内,睡前滴1次,一次1滴,症状严重可增加次数。

    卡波姆眼用凝胶:

    1、本品用于治疗干眼症时,针对不同个体,剂量可有所不同。

    2、根据症状的严重性,在泪囊旁滴入一滴,每天3-5次或更多,在入睡前大约30分钟时使用。

  • 不良反应

    1、使用本品可能引起短暂的视力模糊。

    2、对本品中所含的防腐剂(西曲溴铵)发生眼睛过敏的情况很少见。只有在个别病例中出现了对某一成份的不耐受。

  • 禁忌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 注意事项

    1、使用前应摘除隐形眼镜,滴入本品后至少30分钟后才可佩戴。

    2、对驾驶和操纵机器能力的影响:尽管按照说明方法使用,由于使用凝胶后形成斑点状物,本品还是有可能影响视力约5分钟,因此患者应该在驾驶和操纵机器时加以小心。

    3、开封后28天,残留的眼胶必须弃去。未打开包装的药品保质期为36个月。过期后,不可以使用(参见外部标识和管的折叠处)。

    4、本品应保存在安全之处,避免儿童接触。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没有怀孕或哺乳期间使用本品的安全性经验。尽管理论上无任何风险,但从原则上考虑,除非医生全面考虑潜在的风险与益处,怀孕和哺乳期间不应使用本品。

    6、儿童用药:没有本品用于儿童的专门研究,因此儿童使用时应咨询医生。

    7、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药物过量:本品有很好的耐受性,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不必限制使用次数,但应注意使用时的液滴要小以避免粘连眼皮。任何出现的药物过量,与临床使用无关。

  • 药物相互作用

    如果有其他局部眼用制剂与本品同时使用,本品应该最后使用,间隔5分钟以上。

  • 药理作用

    1、本品是含有0.2%卡波姆(聚丙烯酸)的亲水凝胶,由固相基质和水相分散层组成,类似泪膜的二层结构,即粘液层和水层。卡波姆的药理特性是增加基质的粘度,从而增加在眼球表面的粘着和保留时间。

    2、本品是触变性凝胶,受切应力(眨眼)作用即可改变其稠度,呈凝胶状或形成水相。每眨眼一次,凝胶中的水分即可部分释放以补充泪液。因此唯地息可有效地保护敏感的角膜和结膜上皮,防止干眼症的继发症状。

  • 毒理作用

    急性、长期毒性和局部毒性研究表明,本品无任何毒性,有良好的耐受性。

  • 药代动力学

    1、卡波姆的结构可以保持眼部湿润,因为卡波姆可被泪液中的盐份破坏并释放出水分,所以有严重干眼症状的病人使用本品的频率要比有轻度干眼症状的病人低。

    2、卡波姆可以较长时间粘附于眼睛表面,研究表明卡波姆在眼部的滞留时间大约为2小时。

    3、没有受控的动物或人进行相关的药代动力学研究。但因为卡波姆的分子量很大,所以可以排除其在眼部组织的吸收或蓄积。

  • 贮藏方法

    开口一个月后应当抛弃。保存温度应不超过25℃。

  • 有效期

    36个月

  • 执行标准

    (1)卡波姆滴眼液:进口药品注册标准JX20100223。

    (2)卡波姆眼用凝胶:进口药品注册标准JX20100224。

生产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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